行*复议体制改革以来,营口市地区各行*复议机关复议案件数量激增。年全地区收到行*复议申请数量同比增长两倍以上。行*复议文书在途时间长、送达不规范、投递不到位、证据保存不便和当事人拒收等“送达难”问题给行*复议工作带来了新挑战,影响行*复议规范化建设。
为了加快推进营口市行*复议规范化建设,更好地服务行*复议案件当事人,确保行*复议文书快速、准确、高效送达,11月1日,营口市人民*府行*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营口市司法局)与中国邮*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签订行*复议专递合作协议,并邮寄首封行*复议文书,标志着营口市“行*复议专递”正式开通,营口市在辽宁省率先为行*复议案件当事人提供行*复议文书专递服务。
行*复议审理一科向邮递员交寄首封专递行*复议文书
营口市行*复议专递的封套印有“营口市行*复议专递”字样,突出行*复议专递工作的专用性,提示投递员及签收人员依法签收复议文书,凸显复议文书投递工作的严肃性。封套以辽河特大桥和大辽河为背景,印有“依法行*、复议为民”的宣传标语,能够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不断扩大行*复议的影响力和知晓度。今后,营口市行*复议文书的邮寄送达将统一采取“行*复议专递”方式,实现行*复议文书高效、精准投送,提升*府行*复议文书送达服务品质。有效解决行*复议法律文书送达不规范、证据保存不便问题,提高了行*复议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营口市行*复议专递封套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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