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0-24时,辽宁省新增2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含1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均为丹东市报告;新增99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其中丹东市报告37例、营口市报告62例。治愈出院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4例;解除医学观察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6例和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5例。
截至5月4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例(含境外输入例),治愈出院例,死亡2例,在院治疗36例(均为本土)。目前,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例(本土例、境外输入10例)。
营口一地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划分、精准防控等工作要求,经营口市专家组研判,营口市指挥部决定自年5月5日0时起,将大石桥市鑫盛家园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5月3日0时至24时,营口市报告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例,其中鲅鱼圈区报告例,大石桥市报告9例。5月4日,营口大石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消息:5月3日,根据大石桥市主城区疫情形势需要,在主城区内开展首轮全员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营口大石桥市实施全域管控
停业!停诊!交通管制!实施弹性工作
5月4日,营口大石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鉴于目前严峻的疫情形势,为有效防控疫情,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大石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一)实行全域管控,主城区以“住宅小区”为单位实施管控,农村以“村”为单位实施管控,全体住户、车辆非必要不外出,非住户不得进入。各镇街及物业公司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
(二)除运输重要生产物资、生活物资的车辆及人员外,禁止外来人员入桥。市民非必要不离桥,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要带头执行,禁止前往涉疫地区,确需出行的要提前做好行程安排,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离桥,并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报备,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三)公安干警、医疗机构、志愿者和机关工作人员,供水、电、暖、燃气等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人员,持市指挥部统一发放的通行证出入,落实测温、扫码等相关要求。
(四)主城区实行交通管制。除保供、防疫车辆外(凭市指挥部车辆通行证),其他车辆一律禁止出行。
(五)除保障居民生活必须确保市场平稳有序的大型商超外,其余经营场所(洗浴场所、体育健身场馆、景区景点、KTV、歌舞厅、美容店、足疗店、按摩店、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影剧院、棋牌室、麻将馆、台球厅、游戏厅、饭店、咖啡厅、酒吧、茶吧、网吧、彩票站、摄影店、花店、服装店、理发店、手机店、擦鞋店、干洗店、农贸市场、水果店、小超市等)暂时关闭;外卖、代购等行业暂停服务;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业务暂停经营;所有宗教场所暂停开放,宗教集会活动一律暂停;广场、公园、小区活动场所暂停娱乐、歌舞、演出、培训、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城乡集市、马路市场暂时关闭;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一律关停。
(六)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已恢复线下教育的普通高中高三年级继续实行封闭管理;高一、高二及初中、小学、幼儿园等实行线上教学;学生儿童托管机构、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继续暂停服务;中职院校等寄宿制学校继续实施原有管控措施。
(七)全市所有门诊类医疗机构全面停诊(新冠疫苗接种门诊和儿童预防接种门诊除外);一级医疗机构暂停门诊诊疗活动,已入院患者实行严格封闭管理,不得探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和疫情防控各项制度,切实起到“哨点”作用。各类药店停止销售“一退两抗”药品。
(八)做好备用“医院”启动工作,有就医需求的群众要向所在社区(村)报备预约,实施“点对点”闭环管理,诊疗返回家中后,严格执行“医院”就医管控措施。
(九)全市所有福利院、养老院、监所、精神卫生机构实行封闭管理,暂停探视;全市殡葬服务机构取消遗体告别仪式、压减守灵人员,停止住宿、餐饮等服务;全市范围内实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婚姻登记实行预约制度,实施分流办理;全市大型商超、农资商店等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场所严格执行限流措施,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量的50%。
(十)各类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持续加强疫情防控,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温、扫码(健康码、行程码、营畅通)、“一米线”、环境消杀等防控措施。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暂不组织大型活动、大型会议,暂停堂食,实行分餐制。
(十一)大石桥市工信局按照“一企一策”制定防疫方案,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闭环生产经营,不能实行闭环管理的企业一律停产。
(十二)全市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除保障城市基本运行、民生、应急等人员外,一律按照组织统一安排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深入防疫一线提供生活保障服务。
(十三)广大市民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尽快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
(十四)住宅小区(村)实行管控后,有效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全体市民要严格按要求积极配合、规范进行。对没有参加或没有完整参加三次全员核酸检测的居民,健康码将标记为*码;对拒不按规定要求参加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五)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严厉打击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对涉事者依法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营口三个区实行封闭式管理
连续开展三轮全员核酸检测
5月4日,营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在主城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为切实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全力守护好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从5月5日零时始,对营口市站前区、西市区、老边区的住宅小区、村(社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并于5月5日6:00起连续开展三轮全员核酸检测。
为保证核酸检测工作有序开展,拟采取相关防控举措,具体通告如下:
一、洗浴场所、KTV、歌舞厅、迪吧厅、麻将馆、棋牌室、足疗店、网吧、游戏厅、彩票站、密室逃脱类(含剧本杀)游戏场所、室内体育健身场所等不得开放运营;除保障必需物资的商场、超市、餐厅外,其余一律暂停营业;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监所、精神卫生机构继续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人员探视;影剧院、博物馆、宗教场所不得开放;不得举办大型会议、演出、培训、展销促销、农村大集等活动;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二、除防疫征用的公交车辆外,对公交车(线路班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实行交通管制,暂停公共交通服务。
三、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正常运行;工业企业、农事企业在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的前提下正常运行,员工实行闭环或点对点管理。
四、除有条件实行封闭管理的高三年级外,其它年级实行线上教学。
五、各交通服务站点的管控措施不变。市民非必要不离营,确需离营的,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社区报备。
六、全市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除保障城市基本运行、民生、应急等人员外,按照统一安排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要服从属地社区的管理,做好个人防护。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市直部门的调度安排,各县(市)区负责辖区内部门的调度安排。
七、加强生活保障物资储备,完善定点超市、外卖配送、网络订单等配送渠道。加强市场价格监测,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行为,确保市场平稳有序,市民生活有效保障。
八、做好备用“医院”启动工作,有就医需求的群众要向所在社区报备预约,实行“点对点”闭环管理,诊疗返家后严格执行“医院”就医管控措施。
九、各区要科学组织好核酸检测工作,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同时,严格按要求、标准、规范进行,确保检测过程中不发生风险和检测结果的偏差。
十、各区居民要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