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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3/18 19:23:00

5月19日0-24时,辽宁省新增1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为沈阳市报告;新增2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均为营口市报告;新增1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为大连市报告。治愈出院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4例;解除医学观察本土无症状感染者63例和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4例。

截至5月19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例(含境外输入例),治愈出院例,死亡2例,在院治疗8例(本土7例、境外输入1例)。目前,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例(本土例、境外输入7例)。

年高考在即,为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高考安全顺利进行,根据《辽宁省年普通高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规定,现将辽宁省年普通高考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公告如下:

一、考前准备

1.考生应于5月21日前返回报考所在地,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域流动、不到人群流动性较大场所、不前往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等,具体防疫要求以考点所在地区疫情防控部门要求为准。

2.考生考前须配合教育部门、招考办和所在学校进行健康状态数据的自查和筛查。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负责筛查,其他考生由当地招考办负责筛查。

3.考生从考前第14天起至考前1天(5月24日至6月6日)须配合教育部门、招考办和就读所在学校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要及时报告。应届毕业生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工作由所在学校负责,其他考生由当地招考办制定相对应的健康监测办法并执行。

4.考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从考前第14天起至考前1天须至少每周进行2次核酸检测,并遵守属地核酸检测要求。建议考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考前连续14天保持居家或家校(单位)两点一线。

5.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所在市教育部门、招考办须依据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在隔离考场或特殊考场参加考试。

6.从外省或省内外市返回考点所在市的考生须持滞留地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后第一时间做一次核酸检测,取得阴性结果前不得随意流动。在考点所在市期间不得参加与考试无关的活动,其他防疫要求按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执行。

7.考生须提供每科目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对于未按属地防疫要求进行健康筛查或健康筛查结果异常的考生,不得与正常考生同考点(场)参加考试。

8.考生在考前要配合考点学校进行包括入场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模拟演练。

9.考生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应在考试前完成新冠病*疫苗全程接种,做到“应接尽接”。符合接种条件的,建议接种“加强针”。

10.请考生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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