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三届〕第九十九号
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孙国相辞去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孙国相的代表资格终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孙国相的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相应终止。
截至目前,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人。
特此公告。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年7月27日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三届〕第一百号
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史冠*因病去世,其代表资格自然终止。
截至目前,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人。
特此公告。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年7月27日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
(年7月27日辽宁省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到年1月任期届满。
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年1月6日前选出。
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年7月27日辽宁省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通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名。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沈阳市85名,大连市61名,鞍山市37名,抚顺市29名,本溪市21名,丹东市26名,锦州市32名,营口市25名,阜新市21名,辽阳市21名,铁岭市30名,朝阳市33名,盘锦市17名,葫芦岛市28名,解放*和武警部队26名,其余名由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据法律规定另行分配。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重新确定全省
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年7月27日辽宁省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府组织法〉的决定》的有关规定,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全省14个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重新确定如下:
沈阳市61名,大连市59名,鞍山市51名,抚顺市51名,本溪市51名,丹东市51名,锦州市51名,营口市51名,阜新市51名,辽阳市51名,铁岭市51名,朝阳市51名,盘锦市51名,葫芦岛市51名。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年7月27日辽宁省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谭家戎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
二、任命张国全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免去其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三、任命任延光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
四、任命赵婳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五、免去潘宏伟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六、任命王宇翀为锦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免去其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七、免去吕景文的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八、免去李志鹏、张悦、*显秋的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九、免去高凯的丹东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