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立患者准确、完整的健康档案,同时进一步保障患者医疗安全和医疗信息的准确性,根据营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营口市实名制诊疗就医工作方案的通知》(营卫函[]号)和《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营卫函[]17号)要求,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我院全面实行实名制挂号就诊。具体规定如下:
一、门诊就诊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台通行证、*官证、警官证等)或医保卡挂号就诊。
二、儿童和未随身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者,请使用手机扫描二维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