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编在营口市人民*府办公室获悉,营口市*府发布了《关于印发营口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通知》是按生态环境部统一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营口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有效的控制、降低或消除重污染天气造成的不利影响。届时将采取各级*府主要领导负责制,市专项指挥部指挥长由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环境保护的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局、市应急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财*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市气象局、营口新闻传媒中心、营口供电公司、各县(市)区*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小编在《通知》中总结出对耐火材料企业监管的几个方面
《通知》要求各部门之间相互协作,在媒体宣传、学校教育、城市建筑、企业停产限产、矿石运输车辆监管、应急物资储备经费、企业生产安全监管、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机动车监管、农作物、医疗工作、气象预报、矿产资源开采监管、限制违规企业用电、企业应急减排措施等方面工作分工明确。在完善全市空气质量监测监控网络的同时,提前预警、快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快速、及时、准确的传播给社会公众。
此次检查目标分为重点企业和其他企业。
重点企业: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按生态环境部印发的《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明确的钢铁、焦化、氧化铝、铸造、炼油与石化等15个行业,根据其污染治理技术、无组织管控、监测监控水平、排放限值和运输方式等情况,将企业氛围A、B、C三个等级,;对水泥、耐火材料、铅锌冶炼、工业涂装、工业锅炉等16个行业,根据装备水平、产品结构、污染物治理等分级管控。
其他企业: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未涉及的行业,根据影响程度制定应急减排措施。
其中检查未达标的企业,将在其厂区入口等醒目位置制定“公示牌”。
在持续检查过程中,市生态环境局将牵头对违规企业进行限产、停产,生产工序不可中断的工业企业将采取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产负荷等措施;对矿山、砂石等企业市自然资源局将勒令其停止露天作业;矿山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应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险品车辆等除外);市内各种污染源也会有相应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市专项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每年5月份开展前一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年度评估,评估结果在5月底前上报省专项指挥部办公室。
下面是营口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