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全市残保金年审将于4月15日至7月15日进行集中年审,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市直、站前、西市及高新区、沿海产业基地、中小园区(所属市直、站前、西市)所辖财*全部拨款的行*单位和财*全部补助、部分补助的事业单位到市行*审批大厅二楼B区行*审批局B08、B09窗口参加年审;自收自支、团体及事业单位和企业、民办非企业在辽宁省*务服务网的辽宁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网上审核系统自主申报审批,其他县(市)区到所属地行*审批大厅或残联办理(详情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