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营口市总工会《关于年推荐评选营口五一劳动奖和营口工人先锋号的通知》(营工发〔〕6号)要求,经过基层民主推荐、市总*组审议、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现将年营口五一劳动奖和营口工人先锋号候选名单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实名制方式,向市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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