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营口市来返区人员管理的通知
经开区各企事业单位:
鉴于当前营口地区疫情形势变化,为统筹做好辽滨经开区现阶段疫情防控及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指示要求,现对经开区域内各企事业单位提出如下要求:
经开区域内各企事业单位于年4月10日——4月17日期间,有组织做好本单位在营口(除鲅鱼圈)地区居住人员的轮岗换班工作。各单位于年4月11日上午10时前组织相关轮岗换班人员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过辽河大桥出入口返岗,4月17日前继续坚持做到非必要不离盘。
各单位要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做好人员安排,并于4月11日17时前将换岗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到辽滨经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待营口疫情形势进一步稳定后,根据盘锦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再行恢复正常通行。
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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