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年度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初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环节的报考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同时,就笔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对象:
报名本次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录资格审查合格并进入笔试环节的所有考生
二、笔试时间
年9月18日(星期六)8:30-11:30;
三、笔试地点
营口市交通物流有限公司(营口市渤海大街东号)
四、注意事项
1.参考人员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48小时内新冠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疫情防控承诺书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未带齐以上证件者不得参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通过邮件的形式收到准考证,请考生用A4纸自行打印一式两份携带,黑白、彩色均可;疫情防控承诺书,用A4纸自行打印一份,本人签字)
2.请考生应自备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考务用品;
3.参考人员须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并按照安排的考场和座位号对号入座,迟到超过30分钟的不得入场考试,按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4.参考人员须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关闭后连同背包、书包等其他物品按工作人员指定的位置统一放置,笔试结束离场时领回。
5.参考人员须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配合做好体温测量,“行程码”查验及应急处置工作,参考人员体温正常(37.3℃)方可入场考试。考试过程请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不得摘下口罩。
6.参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及相关资料等与考试无关的用品进入考场,否则以作弊论处,取消笔试成绩。
7.-手机号:
附件: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2.疫情防控承诺书
扫码回复查看附件
↓↓↓
了解更多招聘
扫码查看历史消息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