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公管办统一拟定并公布了《年度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目录公布后可有效解决原两区公共资源交易内容不一致、限额标准不统一等相关问题,促进新上城公共资源交易更加规范化,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交易环境。
01
明确交易标准,完善制度体系
规定凡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进入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交易;明确80万元及以上的国有企业非生产经营的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由财*局指导,并按综合类项目类别可进入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分散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限额标准为50万元(原江干为30万元),划清公共资源交易边界,做到应进皆进,同时修订完善产权交易、小额交易等规则,便于统一规范管理。
02
厘清部门职责,加强规范监管
明确区公管办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完善制度体系、加强指导协调等职责;相关行业行*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根据要求制定相关管理规则,明确交易的进场金额、必要条件、交易方式、交易程序、监督制度,并按规定分析梳理所监管行业公共资源管理和配置情况,结合平台实际情况公开、公平、公正地安排项目进入平台交易,进一步防范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的*风廉*风险,推进新上城实现公共资源阳光交易。
03
增强服务指导,推进数字建设
作为区公共资源交易的主要服务平台,交易中心进一步加强综合协调和服务指导,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结合我区实际,加快推进数字化招投标平台建设、不断开拓创新数字化场景应用,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切实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
供稿
公管科:杨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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