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提高疫情防控卫生监督能力和水平,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根据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开展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营口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于6月24日召开新型冠状病*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管理规范卫生监督培训会议,邀请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专家进行授课,各县(市)、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分管领导和负责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监督的卫生监督员参加了培训。重点讲述《新型冠状病*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管理规范及标准。
选用市内的一个备用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开展专项卫生监督现场培训,针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场所设置、“三区两通道”设置、工作人员配置、环境与物品卫生消*、个人卫生与防护、健康监测、隔离人员管理、卫生管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监控、污废水的处理、隔离人员的垃圾处理、终末消*、通风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情况进行现场指导,确保每名负责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卫生监督的监督员均能熟练掌握。
营口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将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要求,细化完善监督检查工作内容,及时调整和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指标和标准,确保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的发现问题,并跟进督促整改到位,切实保证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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