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群众: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的通知》(辽教发〔〕33号)(以下简称“十要求”),营口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各级教育行*部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受理中小学生作业负担过重问题投诉,现将市教育局及各县(市)区教育局监督举报
营口市教育局 -
鲅鱼圈区教育局 -
盖州市教育局 -
大石桥市教育局 -
老边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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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市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
营口市教育局
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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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
来源:营口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