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和《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结合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0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向社会考试招聘50人
面向社会考试招聘的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共设50个招聘计划。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6月1日至年6月1日(含)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以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6.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纪、*纪处分的,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病史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确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具备《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7.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8.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报考人员为年应届毕业生的,需在年7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