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Sue3的第7篇原创文章」
今年我二十七岁,毕业五年。十年前我十七岁,讲的就是那时的故事。
那一年,在很多作家的故事里青春就是块橡皮泥,怎么捏怎么有,他们喜欢把自己的小说命名为「青春疼痛」小说。满篇充斥着早恋、怀孕、堕胎,为爱要死要活,但我相信没有多少人的青春会疼成这样吧。
1买东西都有说明书,为什么交朋友没有
转学来的余小红是个沉默的女同学,身材普通,长相一般,课堂上也不举手发言,及其不引人注意。每一次课间活动,都能看到她独自坐在班级的角落里,像张沉默的黑色阴影,阳光洒在那也会被全数吸走。
不知什么时候起,她开始主动和同学交谈,但却成了全班很多同学嘲笑的对象。我只看得有些莫名其妙,后来才知道,余小红有些坏习惯,其实也不叫坏,有些偷偷摸摸见不得人的小毛病,比如说看见同学新买的文具,总喜欢不借自取,被发现了,就一借不还了,还有就是讲一些关于自己学习的谎言,破绽明显得让人好气又好笑。
这些坏习惯不严重,却很低智,让人很容易看轻她,我又想起了她坐在角落里的那团黑色阴影,像躲在黑暗中的老鼠,同学们丝毫不掩饰对她的厌恶和轻侮。有时候,欺负她的玩笑开的大了,有些同学看不下去,主动站起来为她打抱不平,她却满不在乎,甚至伙同别人来取笑自己。
十年前的余小红就是这样,有些迷乱,有些赖皮,有些自贱,在不懂得怎么交朋友时急于与别人结盟,哪怕不惜糟践自己。
2如果你愤怒,你就呐喊
小白本不姓白,因为他个矮长得斯文,大家就给他起外号,简称小白。他人很聪明敏感,表面上也很随和,从来不和别人发火。很多同学见到他,就会不由自主的叫他小白而不是本名,他也不恼,笑眯眯的答应着,所以在我们班人缘很好。
小白喜欢打篮球,经常能看到他很晚了一个人待在球场,看着灯光拉长自己的身影发呆,我想,他真的很热爱这项运动吧。
终于,在一次校际篮球赛中,全班同学都到场加油助威,他也去了,并且很开心的在球场上忙前忙后,比赛结束后,篮球队的一些同学笑着对他说「小白你以后就跟着我们当后勤吧,反正你这身高也打不了球」
这一次,他听完没有微笑的点头,而是什么也没说,面部阴沉的转身离开了人声鼎沸的会场。那时我才明白,学校的老师教了我们很多,却独独没教我们怎么表达情感,比如,不能用自己的轻率和随意来伤害别人,比如,如果你不喜欢这类玩笑和戏耍,一定要公开表示自己的愤怒,哪怕只有一次。
有关十年前的小白记忆很短,因为那件事过后,他就再也没笑过了。
3我不是讨厌你,我是讨厌我自己
读书的时候,每个集体都会产生几位优秀的核心人物,丹丹就是其中一位。她光鲜能干,老师宠爱,各项排名出尽风头。
这让习惯于每个人都一样的我们显得很没出息,开始在班级里大张旗鼓的孤立她。很快我就和讨厌她的人打成一片,我们在一起谈论她的虚伪,谈论她爱打小报告,骄傲不合群,就是不谈论怎么在学习上超越她。
我很怕和别人不一样,怕被人群遗忘,因为深知自己的乏味,所以恐惧他人的厌倦,但是丹丹不一样,她依旧独来独往地走在校园里,这让我挫败不已,伴随着一种无力又失败的感觉越发的讨厌她,我甚至都能听到她心底里唱着歌一样的鄙视我们的小把戏。
直到有一天,偶然在车站碰到她,带着个MP3蹲在角落,低频率的小声抽泣,原来她也会难过。心底里本能的没有了看笑话的心情,我不知道她经历了什么,不知道她是不是因为我们的排挤感到痛苦,不晓得该怎么和她说一声抱歉,只是默默的站在她旁边,呆了很久。
十年前的那一刻,我和我曾经讨厌的人,离得很近。
十年的时间,我已经变得越来越不会回忆了。过去的日子总是飘忽不定,很多感受变得不再浓烈,昨天与今天也有了需要对比才清晰的反差。
每个人都认为自己的青春是独一无二的电影,其实是满大街无聊而又冗长的MV。大多数女孩或者男孩14到18岁之间的岁月,更像是被扔进玻璃瓶的萤火虫,成了别人的照明物,有时候还会被人抱怨晚上不亮,他们说,不快乐的萤火虫是不发光的,而不发光的萤火虫是没有用处的。
但,青春不分有用没用,有些时光本身就是拿来浪费的。
正如杨绛先生所说的:我们曾如此期盼外界的认可,到最后才知道,世界是自己的,与他人毫无关系。
记录?探索?审美
第六晚,有人在想安静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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