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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0/25 13:42:00
营口市卫生健康事务中心卫生计生监督所对我市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根据营口市卫生健康委《营口市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预案》的要求,在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孙文琴带领下,市卫生健康事务中心卫生计生监督所对营口市9医院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医疗机构的组织管理、制度、预案的完善,专家组的建立,药品、个人防护用品的储备,各流程、环节、人员、车辆、仪器的准备及全员培训情况;重点检查医疗机构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和运行情况,消*隔离技术规范执行情况,医疗废物规范处置情况,落实医疗机构对发热病人的筛查,做好发热病人的信息登记和引导就诊工作。医院存在预检分诊点物品配备不齐全,无消*记录等情况,我所对出现问题的医疗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我所将持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加大监管力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撰稿:宋福强

编辑:张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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