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有利于强化高职法律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高职法律专业的学生由于学历起点低,往往无法直接参加司法考试获得法律执业的资格,我们试图为高职法律专业的学生探寻另外一片就业领域。比如法院的书记员、企事业单位的法务秘书、企业的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的辅助者等。这些岗位太对于学历要求不高,但是对于实践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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