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53号)文件要求,我市综合服务平台已于年2月28日更名为营口市*务服务便民热线,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变更热线名称
“营口市综合服务平台”更名为“营口市*务服务便民热线”。
二、明确受理范围
热线主要受理企业和群众各类非紧急诉求,包括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等。
热线不受理须通过诉讼、仲裁、纪检监察、行*复议、*府信息公开等程序解决的事项和已进入信访渠道的事项,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事项。
特此通告。
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