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口大集(春季展会)推迟的通知
根据《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10号》明确的“加大对无症状感染者的防控力度”“做到少聚集、少流动”等有关要求,原定于年4月3日至4月9日举办的营口大集(春季展会)后延,具体举办时间另行通知。
营口市人民*府办公室
年4月1日
来源:营口市人民*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