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辽宁营口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动物诊疗机构 [复制链接]

1#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进一步加强宠物疫病防控工作,推动犬猫狂犬病免疫,提升全市犬猫等宠物疫病防控能力,消除宠物疫病防控隐患,营口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营口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于4月13日,对市内两区动物诊疗机构免疫点服务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本次监督检查工作共抽查动物诊疗机构8家,并依据检查情况下发整改通知书。重点检查免疫台账记录是否合规,所用狂犬病疫苗是否为符合国家规定的兽用狂犬病疫苗,疫苗贮存等环节是否符合要求,医疗废弃物、诊疗废水是否按规定处理等。要求各动物诊疗机构要按照《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动物诊疗活动,在做好动物狂犬病疫苗管理、狂犬病免疫证明发放等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做好诊所工作人员的相关法律法规、人员防护知识和宠物疫病防控技术的培训,从源头上控制宠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


  狂犬病疫苗免疫是预防狂犬病传播的最有效手段,也是国家规定的强制免疫项目。下一步,营口市农业农村局将持续推动犬猫狂犬病免疫,提高犬猫狂犬病疫苗接种率,阻断宠物间狂犬病传播链。进一步强化动物诊疗机构活动管理,规范诊疗环节病死宠物及诊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理,避免病原体的扩散和二次传播,维护我市公共卫生安全。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